很多人都有在多地参保缴费的经历,那在多个参保地缴费都满10年了,能任选一个地方领取退休待遇吗?
不可以。根据规定,跨省流动就业的参保人员达到待遇领取条件时,按下列规定确定其待遇领取地:
1、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在户籍所在地的,由户籍所在地负责办理待遇领取手续,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
2、基本养老保险关系不在户籍所在地,而在其基本养老保险关系所在地累计缴费年限满10年的,在该地办理待遇领取手续,享受当地基本养老保险待遇。
3、基本养老保险关系不在户籍所在地,且在其基本养老保险关系所在地累计缴费年限不满10年的,将其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回上一个缴费年限满10年的原参保地办理待遇领取手续,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
4、基本养老保险关系不在户籍所在地,且在每个参保地的累计缴费年限均不满10年的,将其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及相应资金归集到户籍所在地,由户籍所在地按规定办理待遇领取手续,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
所谓“跨省流动就业人员”,就是指先后在多个省、自治区或直辖市参保的跨省就业者。上述规定适用于跨省流动人员确认的待遇领取地,该办法确认的待遇领取地以省一级为单位。
如按上述规定确定待遇领取地为浙江省的,再以省内最后参保的地市作为省内待遇领取地。也就是说,可以在同省累计缴纳满十年,不用在同一个城市!在同省缴纳满足十年以上的情况下,最后一个社保参保地可作为办理退休的地区。
所以,在哪里退休领养老金主要是看养老保险关系目前是否在户籍所在省份。如在户籍省份,无论参保缴费多长时间,均在户籍所在省退休;如目前养老保险关系(一般账户)不在户籍所在省,且有多段关系均满10年,最后一个满10年的省份就是退休地。
一般账户:在非户籍地参保,且在该参保地首次参保时男未满50周岁、女未满40周岁。
在非户籍所在地首次参保,男年超过50周岁、女年超过40周岁,就属于“临时账户”。
到了退休年龄在哪里办理退休手续,首先判断自己的社保账户是基本户,还是临时缴费账户。
在限定年龄之后缴纳社保成为社保临时账户以后,缴纳多久都是社保临时账户,只能回户籍地办理退休,所以尽早在工作地缴纳社保是最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