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然人代开发票的常见问题解答
发布日期:2023-05-09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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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平时的业务开展中,发票问题也不胜枚举,例如:什么样的业务需要代开发票?可以代开专票吗?代开发票的地点有没有限制等等……针对一些典型问题,小编进行汇总和梳理,给大家进行回复!

 

1. 自然人代开发票,增值税是多少?

增值税一般情况下是按照1%征收(今年小规模纳税人适用1%优惠),但是也有特殊情况,其他个人出租不动产(不含住房),按照5%的征收率计算应纳税额,向不动产所在地主管地税机关申报纳税。其他个人出租住房,按照5%的征收率减按1.5%计算应纳税额,向不动产所在地主管地税机关申报纳税。

 

2. 自然人代开发票,增值税能否享受季度30万元内免税?

不可以。建议办理税务登记或临时税务登记,才允许享受季度30万元内免税。

 

3. 自然人代开发票,代开地点有无限制?

有的。自然人代开发票不要随意到异地代开,应注意代开地点的合法性,须符合税法的规定。自然人代开发票应该在货物销售地、劳务发生地、服务提供地、工程施工地,不得随意找个地方就开具,否则属于无效凭证。

 

4. 自然人代开发票,是不是需要扣缴个人所得税?

是的。经营所得项目支付单位不需要扣缴。

 

5. 自然人代开劳务发票,支付单位若未履行扣缴个税义务有风险吗?

有风险。自然人取得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和特许权使用费所得申请代开发票的,在代开发票环节不再征收个人所得税。代开发票单位( 包括税务机关和接受税务机关委托代开发票的单位)在发票备注栏内统一注明“个人所得税由支付人依法扣缴”。

 

6. 自然人代开发票,自然人为何属于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

自然人是增值税上的其他个人,其他个人按小规模纳税人纳税。

 

7. 自然人代开发票,若是经营所得项目,次年需办理经营所得汇缴吗?

实行经营所得核定征收的自然人纳税人不需办理经营所得个税的汇算清缴!自然人在税务代开经营所得项目发票的时候,既然已经核定征收了经营所得的个税,则次年3月底之前无需再办理个税汇缴了。个体工商户业主、个人独资企业投资者、合伙企业个人合伙人、承包承租经营者,或从事其他生产、经营活动,在中国境内取得了经营所得,并且实行查账征收的,需要办理个人所得税经营所得汇算清缴。

 

8. 自然人代开发票,若是代开运费发票税务机关是否预征个税?

不再预征个税。

 

9. 自然人代开发票,若是代开劳务报酬是否会与工资合并纳税?

是的。都属于综合所得,次年个税汇算的时候需要合并,多退少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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